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
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商品用于赠送的,可以抵扣进项税.
一、正确做法,一般纳税人购进环节可以抵扣.购入商品时:
借记:存货(如原材料、库存商品等)
借记: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--进项税金
贷记:应付账款、应付票据或者银行存款之类科目
二、无偿赠送,乃是增值税法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情形之一,必须按照售价计提销项税金(注意:
对于外购原材料而言,可以按照购入进价计提销项税金,因为正常情况下,购入价格就是这种原材料的"售价";
正因为如此,有些专家说无偿赠送,只需要将原进项税额如数转出,因为只是用途改变;
需要说明的是,虽然计算结果没有差别,但是这种说法并不法和税法原意,因为所以用途改变、只做进项税额转出,是指企业内部而言;而免费赠送确实对外).
进项税额,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.进项税额=(外购原料、燃料、动力)/(1+税率)*税率.
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,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额?
增值税作为流转税需要注意税收链条的完整性.
一般情况下,货物流转的终点是最终消费者,增值税也即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.
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、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、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下,增值税流转链条没有中断,因此企业应当视同正常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.
而企业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(此时不可以将职工视为最终消费者 因为其没有承担最终的增值税),增值税链条断裂.此时企业无法再继续视同销售,应当将该批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,也即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.
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?根据相关的规定,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,并且需要视同销售.但如果是用于职工福利的话,就不可以进行抵扣了.大家要注意区分.上文的解答内容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.